现如今,我大常德还是执行的2015年的《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文件标准,远远不适应时代所需,不合时宜!
一、“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以前常听人家说拆迁能致富,当一切发生在自家身上时,才发现原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真是“同样是拆迁,别人暴富,而你为何越拆越穷?”的真实写照!下面听我一一道来。首先是内心不舍,不愿拆迁。一是交通便利,前后左右有医院、学校、火车站,前面还是澧水风光带,环境没得港滴;二是家有菜园,一年四季我们家的菜篮子大部分都来自于那里,还有自家种的桔子、樱桃、桃子、柚子、无花果等能不时的带给我们惊喜;三是自家修建,房子、院落都挺大,无论是室内活动还是户外活动,都挺方便,老人小孩都喜欢在老家待着,不愿意跟我们住城里……其次是拆迁标准太低,不愿拆迁。以前,都说城市户口好,老人想尽法把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我们读书迁出后就再也无法迁回了,一家人都变成了所谓的城市户口,不能享受村集体的安置政策,只能享受房屋的补偿,而且标准极低!
老人没有了栖居地,不能在老家颐养天年,我们回去也没了根……
二、“现实血泪——雷死人不偿命的旧政策”
常德的房屋补偿标准实在是太低,砖混补偿才700元/平方米,本人想在周边购买商品房,把根留住,至少可以常常看着这块老祖宗留下来的土地。老人常住在老家,他们只希望在这块土地上颐养天年,但是目前我们只能享受货币补偿,不能够享受同样以房换房的资格!而附近商品房毛坯价格每平方米就已经远远超过了4500元/平方米,我们现在快300平方米的房子,只能换成4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而且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屋没了,地皮没了,院落没了,菜园也没了!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偶买嘎的!!!
据本人调查了解,兄弟市州的标准远远高于常德标准!!
早在2017年3月,株洲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标准就已经达到了1080元/平方米,参见2017年3月22日下发的《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17〕5号)。
2018年4月,益阳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标准就已经达到了1320元/平方米,参见2018年4月18日下发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益政发〔2018〕8号)。
2018年6月,张家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标准就已经达到了1100元/平方米,参见2018年《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8〕7号)。
2018年7月,湘潭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标准就已经达到了1150元/平方米,参见2018年7月17日下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谭政发〔2018〕18号)。
2018年9月岳阳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标准就已经高达到了1480元/平方米,是我们常德的两倍多!详细参见9月《http://www.yueyang.gov.cn/lgxq/uploadfiles/201809/20180910103416385.doc 》。
三、“新政何时方能落地开花?
咱老百姓一辈子,甚至几代人辛辛苦苦,就挣了这么一栋房子,特别是在农村,几代人都在为盖房子而拼搏,房子旧了原地重建,把房子重新装修,等等,几辈子的积蓄都花在了建房上面……现在我们快300平方米的房子却只能买4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太让老百姓寒心了!我们也想支持政府工作,但是这实在是太不合理,太不公平了!
中央纪委、监察部2011年3月17日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其中规定:“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家就是根的存在,没有家,就没有了根,而现在拆迁又得不到合理补偿,让我们一家几代人该何去何从?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多下基层,多考虑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将补偿标准亟待提高,让操作更加规范公平,让我们住得起房,买得起房!让我们找得到根,寻得到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