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关于白马湖公园噪音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通过对园区调查了解到您所投诉的问题是园区内市民晨练开嗓及市民自行组织的广场舞音乐。白马湖公园在10月份就已经与公园各广场舞队伍、合唱团乐团及晨练人员进行过多次沟通协调。根据《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公园管理处将对昼间12:00-14:30和夜间21:00—8:00两个时间段内开展环境噪声管理,劝阻游客将音量控制在二类环境噪音标准以下即50分贝内。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白马湖公园会继续加强劝导工作力度,还附近居民一个清静的环境。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