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8-11-06 11:05
W先森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关于芙蓉公园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问题,经我局认真研究,回复如下:
1.谁建的公厕以及垃圾中转?
您所提出的公厕及垃圾房为芙蓉公园配套附属设施,该垃圾房并非“垃圾中转站”
通常所说的“垃圾中转站”是指城市垃圾转运站。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表2.2.1城市垃圾转运站规模最小的“小型V类”用地面积≥500㎡,≤1000㎡,与相邻建筑间距应≥8米。而位于芙蓉公园的 “垃圾中转站”用地面积仅为72㎡,远未达到“城市垃圾转运站”标准。经查多个相关规范,该建筑可适用《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2011】156号)中的III类垃圾收集站规定。该建筑依据此标准及公园设计规范进行选址和设计。
2.是哪个单位几号批复?
芙蓉公园范围内的公厕及垃圾房是作为城市公园必要的附属设施与芙蓉公园整体方案一并进行公示、审查;芙蓉公园总平面方案于2018年7月20日完成规划审批,建筑专项方案于2018年9月19日完成规划方案审批。此外根据周边居民意见和诉求,我局于2018年10月19日进行了现场办公,对垃圾房和厕所位置进行了局部调整,往北平移20米、往西移位平移4米,距离周边建筑的距离进一步加大。
3.批复内容为何迟迟没有公布?
芙蓉公园规划方案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9日进行了方案批前公示,在市政务中心和规划局网站进行网上公示的同时,在公园周边东、南、北三个方向均择醒目建筑张贴了项目简介及总平面图。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