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坤恒,现住大鲸港社区西城九组
事由:我组土地征收资金分配一事,以徐**村长为主的村组干部对于剥夺我一家人该享有村组成员的合法权益!
从 2015年,西城九组农田用地征收建设工业园区将征收所得资金按西城九组人头25500/每人份额发放。村组干部以我1995年将旧房变卖以户抵户为理由(1995年我一家在大鲸港中码头做小生意需资金周转将住房变卖,2010年在位于西城九组的祖屋建了新房,户口一直在西城九组没有迁进迁出)将理应分配给我家的征收款让我们与现在买我旧房一家协商分配(旧房被我家变卖后又被转手一次现户主姓欧,在西城上户三人,常年在外做生意)
因为此事,当时在广州工作的我多次跑回老家处理协商,找队里、镇上、县里!走信访都没有解决无奈之下选择了走法律程序!2015年7月向安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途中对方提供盖有大鲸港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开据的虚假证明)以及有村组老党员出庭作假证!官官相护的情况下于8月中旬败诉! 对于这一结果我们是不能接受的 在律师的协助下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开庭审理,调查取证耗时8个月,终于等到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判决书:判定我一家人为原始居民应享受西城九组村民同等待遇不能区别对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等到这一判决,我一家人是开心的,对于没有后台的百姓能有申冤的地方!(当时准备追究其开据虚假证明,做伪证的责任,大鲸港镇书记出面和我讲好话说这些事就算了都是家门口的几个人如果以后村里再分征收款再出现这种事我都出面跟你一起和他打官司,而我也好打商量再者也不想把事情做的太绝就同意了)
但没高兴太久,后续征收款又下不来了!理由又是我们将房子卖了,以户抵户,我家没有享受村组集体权益的资格!从2016年至今以同样理由剥夺我合法权益有三次(包括此次,前两次数额不大,一次300多元一次几千元!当时也找村组长处理过,他说你只要找6个代表签字我就同意把钱发给你,但是当我拿着签过字的单子给他他却又变卦了!我当时气的也就不想找他了,找镇书记也没用事情就一直没有处理下来钱也一直没有分!)这次又是以同样的理由,找主任,书记都没有用!都是统一口径!对于法院判决的我一家人该享有的合法权益我该找谁申诉!难道分一次钱我就要打一次官司!我中途的差旅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该由谁承担!这难道不是霸权主义!
我在此希望能引起各位领导的关注,帮助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