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关于鼎城区新日世纪城未告知购房者,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质询 [受理中]
  • 常德长沙
    2018-10-01 10:50
    鼎城区区长热线&住建局:你们好!
           我是新日世纪城(三桥鼎城路与桃花源路交叉路口东南)购房者。我购买的房屋是4栋03户型。2017年下半年签订购房合同,2018年上半年开始交房贷,约定2019年6月交房。
          现在4栋已经封顶,外墙装修完毕。我们4栋的很多业主也到现场参观了新房。发现03户型结构与购房合同上的结构图相差很大(购房合同在老家,结构图没有拍照,但是已经核对,与图1吻合)。1、客厅阳台位置:被空调井占去很大一块,导致阳台采光不够。2、厨房位置被配电室占去一块,导致厨房面积过小,无法装修(专业装修公司设计师明确指出,无法科学装修)。
          虽然现在房屋还没有交付,但是房子一旦修好,就很难改变。就以上问题,我代表所有业主提出以下请求:1、请鼎城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去看一看,量一量,我们反映的问题是不是需要重视起来。2、请求鼎城区相关部门赶快与开发商协调,看能不能有补救措施。3、如果没有任何补救办法,并且03户型厨房完全不能用,那么开发商应该怎样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
  • 朗州学士
    2018-10-01 11:27
    1楼
    建议持合同复印件先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合理诉求。亦可持合同到建设部门咨询求解。
  • 常德长沙
    2018-10-01 13:46
    2楼
    朗州学士:建议持合同复印件先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合理诉求。亦可持合同到建设部门咨询求解。回到原帖
    朗州学士。我们已经与建设单位沟通了。人家用两招把我们打发了。第一招,领导不在。第二招,等交房再说。
  • 小九哥
    2018-10-02 09:27
    3楼
    新日世纪城,给你一个世纪坑
  • 小九哥
    2018-10-02 09:28
    4楼
    第一招,领导不在。第二招,等交房再说。
  • barant
    2018-10-02 10:34
    5楼
    有没有影响实用面积,实际收房面积与购房面积相差3%以内开发产要退回相差面积的费用,超过3%买方有权退房并开发产还要付利息
  • huoxingge
    2018-10-02 12:29
    6楼
    楼主先看看合同,宣传海报是不能做维权证据的,法律有规定
  • 常德长沙
    2018-10-03 16:03
    7楼
    huoxingge:楼主先看看合同,宣传海报是不能做维权证据的,法律有规定回到原帖
    合同早就看了,规划图清清楚楚,尺寸明明白白的,是我们占道理,本来准备上传照片的,刚好那个手机没电,就没有传上来而已。
  • 常德长沙
    2018-10-03 16:05
    8楼
    barant:有没有影响实用面积,实际收房面积与购房面积相差3%以内开发产要退回相差面积的费用,超过3%买方有权退房并开发产还要付利息回到原帖
    如果因为结构改变,使得房屋无法装修,不能住人,该怎么办呢?
  • xiaoxiaomao
    2018-10-03 16:28
    9楼
    常德长沙:如果因为结构改变,使得房屋无法装修,不能住人,该怎么办呢?回到原帖
         不收房,并按《合同》索赔。
  • 常德长沙
    2018-10-03 17:19
    10楼
    xiaoxiaomao:不收房,并按《合同》索赔。回到原帖
    索赔金额应该在500块钱以内。而且要经过调解,起诉,一审,终审,执行,强制执行六个环节。到时候我拿到退的房款再去买房,房价已经涨了30%了。要娶的媳妇也跟了别人了。怎么办?
  • 仗剑
    2018-10-08 11:43
    11楼
  • 鼎城区区长热线
    2018-10-11 08:07
    12楼
    常德长沙:
          你好!新日世纪城业主举报4#楼03户型结构与购房合同上结构相差很大的问题回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该户型按规划许可实施。


                                                                                                        市规划局鼎城分局
  • 常德长沙
    2018-10-12 08:49
    13楼
    关于鼎城区新日世纪城合同欺诈的举报投诉
    鼎城区区长热线@市工商局:
              您好!我是新日世纪城(三桥鼎城路与桃花源路交叉路口东南)购房者。我购买的是04栋03户型。2017年下半年签订购房合同,2018年上半年开始交房贷,约定2019年6月交房。
              现在,4栋已经封顶,外墙已经装修完毕,我们很多业主去看了现房,发现4栋的03户型与购房合同上的约定相差很大,并且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1、客厅阳台位置:被空调井占去很大一块,导致采光不够。
    2、厨房位置:被配电室占去一块,导致厨房面积过小,无法正常装修(有专业装修公司的持证装修设计师明确指出,无法正常科学装修)。
              就以上两个问题,10月1日我们提出过质询,要求市规划局鼎城分局现场检查,规划分局也检查过了,结论是“该户型按规划许可实施”
             现在,我代表广大业主,再次向区长热线@市工商局提请举报投诉。投诉理由是:新日世纪城存在合同诈骗。我们的购房合同上的房屋结构图与实际现房不符,而且这种不符导致的后果非常严重。
            我们希望:1、追究新日世纪城合同诈骗的责任。2、新日世纪城需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向我们给予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