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关于延长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目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管理:对市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对政府全额出资修建的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对社会资本出资修建的停车场、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免费停车时间的设置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五)进入未设置即停即走专用通道的停车场即停即走或停放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楼除外),以及夜间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的公共汽车”。因此一般情况下,属于政府管价范围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均执行15分钟免费。
在定价过程中,我委还充分考虑停车场的性质、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实行差别化定价;对于同一区域的停车场所,严格遵循“地面高于地下、路内高于路外”原则,并兼顾考虑经营者的场地规划、配套设施和经营成本等因素。同时,也会根据停车场所的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间,例如:市城区公立医院的配套停车场,与就诊有关的车辆停车1小时免费;武陵阁地下停车场30分钟内停车免费;火车站广场停车场30分钟内停车免费,等等。此外,我们还提倡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办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对外免费开放停车场所,尽可能满足市民出行的停车需求。
从目前停车收费的执行情况来看,我市停车收费政策是符合停车供求需要和城市发展规划的。对于您提出的调整市城区公共停车位免费时间的建议,我们也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停车收费政策体系,并进一步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发改委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