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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申领丧葬费、抚恤金的相关疑惑解答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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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040315
2018-09-04 08:53
关注楼主
本人有一姨妈,年近七旬,至今未婚,也无子嗣,但有社保,与本人母亲属同父异母关系。除本人外,其余亲属均不在津市工作、生活。在此,想向劳动部门咨询:如姨妈作古后,本人需经哪些程序、手续,方可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希望回复按照“只跑一次”原则尽快给予答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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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长热线
2018-09-06 11:02
1楼
帖内置顶
– 津市市长热线 – 2018-09-06 11:11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退休人员死亡后,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土葬证明或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者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死者的养老金账户,于死亡当月的25号之后前往社保大厅7号窗口进行办理。我们会在办理手续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死者丧葬费及抚恤金打入死者养老金账户。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仗剑
2018-09-04 10:28
2楼
桃源老江2
2018-09-04 14:40
3楼
楼主,趁你姨妈在世的时候要赡养她呢。
津市市长热线
2018-09-04 16:28
4楼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将及时予以回复。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津市市长热线办
津市市长热线
2018-09-04 16:29
5楼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将及时予以回复。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津市市长热线办
津市市长热线
2018-09-04 16:30
6楼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将及时予以回复。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津市市长热线办
津市市长热线
2018-09-06 11:01
7楼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退休人员死亡后,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土葬证明或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者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死者的养老金账户,于死亡当月的25号之后前往社保大厅7号窗口进行办理。我们会在办理手续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死者丧葬费及抚恤金打入死者养老金账户。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津市市长热线
2018-09-06 11:02
8楼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退休人员死亡后,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土葬证明或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者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死者的养老金账户,于死亡当月的25号之后前往社保大厅7号窗口进行办理。我们会在办理手续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死者丧葬费及抚恤金打入死者养老金账户。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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