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8-16 15:34
关于《是合法还是传销?》问题的回复
270 网友:
您好,您在“是合法还是传销?”一贴中反映的成为“亚洲斑奇迹”代理商,有4.6万、19.8万、99万等代理层级,并根据投入资金多少获得相关收益,发展的代理越多,获取的收益越多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上述情况分析,该模式符合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指的传销行为特征。《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只要有俗称的拉人头、门槛费和团队计酬等情形之一,就属于传销行为。你所反映的“亚洲斑奇迹”,基本符合传销行为的三个情形。
目前,我们尚未掌握有关“亚洲斑奇迹”涉嫌传销的线索,如你有相关线索,可以前来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市打传办)反映情况,我们将为你做好保密工作。
办公地址:育才路市工商局五楼
联系电话:722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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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