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汉寿县县长热线 – 2018-08-14 10: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现将汉寿县沧港镇新兴砂石堆场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我县于2017年底对全县67处违规建设和经营的砂石堆场和碎石场实施了全面关停。同时,基于县域市场对砂石的刚性需求,汉寿坚持取缔关停和规范建设同步走,编制了全县砂石堆场及碎石场专项规划,明确了县境内砂石场及碎石场的选址及建设要求,规定所有新建砂石堆场及碎石场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必须采取“堤外传送带+堤内有限封闭堆场”的模式,由县政府指定县农业投(县属国有企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报批、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原则进行建设,建成后的砂石堆场所有权为县农业投,经营权依法实施公开处置。根据上述总体要求,现就沧港镇新兴砂石堆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选址。选址沧港镇新兴社区,一方面严格遵循了专项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了环境影响、大堤防洪、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土地属性等多方面因素,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砂石场做了环境影响、防洪保安、水土保持、通航安全等多项评估,是经过多方比对后的最优方案;另一方面,该区域临近省市将批复的金石垸砂石采区,原有8个临河违规建设和经营的砂石堆场及碎石场已经全面关停,就近选址新建1处砂石堆场,既是满足区域砂石供应的现实需要,也是今后砂石采区开发的客观要求。
二、关于相关许可。该砂石堆场所有权为国有,公开出让的仅是砂石堆场经营权,环评、防洪、水保、安评、工商等主要行政审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办理至县农业投名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目前已经办理了可研批复、工商登记注册、环评登记备案,取得了防洪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批复和安全影响评价意见等相关许可和审批。
三、关于项目建设。去年12月份以来,我公司坚持项目前期和群众工作同步推进,依法实施了土地及其附着物评估补偿,积极协助乡镇村组进村入户开展群众工作,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其间,先后组织了4次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对群众反映的噪声、粉尘、运输安全等问题进行了大幅度设计优化,并按法定程序完成了该砂石场的工程建设招标,7月4日开标,7月9日下发中标通知书,7月18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建设合同。进入8月份,由于全县包括该区域无合规砂石供应渠道的时间已经持续了9个多月,加之下半年项目建设砂石需求集中释放,因赶工期和非法牟利等因素驱使而产生的盗采盗挖、超限超载等现象屡禁不止,派生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多方面的问题。有鉴于此,我公司根据建设合同,于8月8日按程序正式启动了工程建设。
四、关于环境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结合项目设计和环评登记备案要求,砂石堆场经营范围严格限定为砂石堆放存储和转运,不包括碎石、砂石清洗加工、采砂等其他业务,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输过程中的噪音、粉尘。为此,项目设计采取了修建隔音墙、配备喷淋降尘设施、建设沉淀池、限定转运时段、全封闭运输廊道等系列措施,并和砂石存储装运方签订了协议,设定了存储转运标准,收取了保证金,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噪音粉尘扰民问题。同时,县政府即将出台《汉寿县砂石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组建专门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特别是针对砂石存储转运确有影响的周边住户,我公司将充分保障其权益,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其实施搬迁安置。
汉寿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