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出问题,生产企业的必须严惩,药监部门只有行政处罚权,最多只能罚钱,吊销厂家生产许可。感觉这是主观故意的,是有负责人员的,难道不涉刑?应该移送公安部门刑事处罚。
虽然出了问题,刚刚就有看到几个帖子回帖里面说不打疫苗的了。这个疫苗没有活病毒的,效价不合格顶多是无效。但是不打万一得了孩子就难受了,也是对其他同学和家人的不负责。现在平常孩子打的疫苗有没有用?有个很直观的现象就能看出来。现在的孩子家长,大多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生的吧?我也是,我记得我小学时,那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那时候免费疫苗制度没现在完善,麻疹风疹还有腮腺炎也就是土话说的“抱耳风”,还有就是红眼病,这些传染病基本每年学校都会流行一两种,那时候说是仙人掌捣碎敷脸可以治疗抱耳风,很多家长到处找仙人掌,然后一出麻疹就一大批学生请假,我也得过,至今记得得了麻疹全身红点,人也不舒服,母亲买了几捆果丹皮哄我。现在我也有了孩子,但是已经很少听说班上有同学感染麻疹风疹抱耳风这些病了,除了公共卫生的改善,疫苗也是功不可没的,不能因为出了这事就让自己的孩子不打疫苗啊。以上是我的看法,只是说给大家听听,大家都有自己的自由选择,不必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