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善池农贸市场四楼407居户擅自将共用部分砌墙加装防盗网影响隔壁408住户的通风和采光,408住户于2018年1月向鼎城区区长热线反应,在鼎城区城管拆违办认定为违章建筑后,2018年2月初进行了自行拆除。拆除后的物件一直未搬离,2018年5月2日再一次进行安装,408住户从5月2日起不间断的给鼎城区区长热线和鼎城区城管拆违办反应,两个月来,反应次数不下于10次,不知为何已经认定的违章建筑却迟不见有关部门有所行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407居户从开始装修到完成装修,事情终未得到解决。请问有关部门:408住户的合法利益不该得到保障吗?407居户的违法行为不应该得到纠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