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到一些资料,武陵区所属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居住在武陵区、具有武陵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常住武陵区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就近免试原则。学校根据学生户籍、居住地就近招收区域内学生。各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组织选拔考试。
3.统筹安排原则。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结合教育资源配置、生源分布等实际情况,统筹划定全区学校招生区域,统筹调剂生源分配。
4. 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制度,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录取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5.上限控制原则。控制学校办学规模,杜绝起始年级大班额,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招生。
6.双向选择原则。此原则适用于区属民办学校(常英及常英英华校区、沅郡、长怡)。民办中小学由学生自愿选择报名,学校根据招生原则和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