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8-31 17:02
网友:
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情况,漆河政府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枫岭村谢家溶的机耕道,是由小苏十组的村民在十余年前修建,用作农业生产,终点在小苏十组村民周某(帖子中周某)承包经营的坡坵田角。网友因进行土地改造需从周某的田里修路经过,漆河镇司法所、枫岭村村支两委已多次上门协调,因网友不愿意给予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且双方存在言语冲突,造成调解无果。周某的坡坵承包经营权明确,故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田地里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镇村两级只能按人民调解的规定,给予网友帮助,请网友谅解。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