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鼎城区区长热线 – 2018-06-08 14:54
“yyh1314”(网友):
您反映的“南金城忽悠购房者”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南金城”项目一期我局已经发放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现场调查,开发公司目前正处于客户摸底阶段,并已公开承诺“选房不成功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户,七天内可办理退款手续”,我局要求开发公司与购房户充分沟通,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