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6-08 18:42
关于《丢一个大家息息相关却常忽视的问题。》问题的回复
德伯网友:
您在“丢一个大家息息相关却常忽视的问题。”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经营者延期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以约定的联系方式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经营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消费者要求退款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退款,不得无故拖延。
您在帖中提到的游泳年卡、消费储值或充值卡等相关事宜,如有违反上述相关条款的,您可依法进行消费维权。同时,您也可直接来我局或者向市商务局(办公室电话:0736-7830905)进行详细了解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工商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