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车很多,路又窄,一医院这边根本就没有停车位,跑了医院一圈都没找到位子。就想到六中那条路去停,可是还是没有停车位,大家都知道去那边无非是赶着号子看医生,于是就停在框框外面的,那边的那条路由于修路根本不通车,所以一般不会有车过去,我停在那里为什么还要开罚单,并且这个罚单是我到的时候才开的,我人到了要开走车,为什么这个罚单就不能取消?请问交警大队,一医院没车位,路边也没车位,难道就要我们在路上瞎转悠,再去堵塞交通吗?不通车的地方,两边很宽都不给别人停留一会,人来了立马开走的都要开罚单是什么道理呢?如果你这个地方是交通要道,如果我停了我甘愿受罚,但是有些交警执法人员但不懂情理了,做什么不考虑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