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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前,北京协和医院门前上演了抓医托的精彩一幕,近百名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的便衣警察在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里抓获了在此活动频繁的30余名医托。但是这30余名医托经过审查、作笔录,大部分在12个小时内被放,个别的也在24小时内离开。连同5月13日在同仁医院门前抓获的50余名医托,共83名,警方既没拘留也没罚款,没有处理一人。
无法律依据难执法
曾经参与打击医托行动的北京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田鹏毅科长说,除了患者病急乱投医等问题外,法律监管的空缺是医托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朝阳工商分局及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指出,查遍相关的法律法规,很难找出一条专门针对医托的查处规定。
他们说,按照1998年12月卫生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医托的行为可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医托向病人行骗时被逮个正着,却因为受骗者不愿指证、证据不足等原因,公安机关只得放人。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只有其行骗获利超过3000元后,才构成“数额较大”给予处罚,否则只能作一般的治安处罚,公安部门在批评教育后,只能将医托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