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香江悦府工程项目附近居民: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德香江悦府”工程项目(紫菱路与皂果路交汇处),因5号楼混凝土浇筑必须连续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之规定,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经常德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核定,确为特殊工艺,必须连续浇捣,我局同意该公司承建的“常德香江悦府”5号楼混凝土浇筑工程于2018年5月6日22:00至5月8日凌晨6:00连续施工,敬请附近居民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