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常德经开区热线 – 2018-05-1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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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予以登记的决定。已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补齐申请材料后再受理,无法补正补齐的,不予受理。
针对举报者所反应的问题,经我局查实和询问当事人,没有发现此类情况的发生。举报者若有不解和疑问,欢迎拨打我局德山所日常工作受理电话0736-7328512 进行咨询;也可直接到我局德山所,相关资料齐全的我们当场受理。
常德经开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