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证丢失可否在异地申请补发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但是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你反映的情况,如果属驾驶证状态是正常状态,凭身份证原件和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就可以在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补发。如果你的驾驶证状态为非正常状态,则不得申请补发。
在工作中由于个别工作人员对139号令理解不透,可能会造成对政策执行有偏差,或者是解释不到位,产生误解。望谅解。
感谢您对临澧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