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8-05-02 09:40
网友您好!
您 反映碑吉边路黑烟囱污染环境的投诉后,我局责成武陵区分局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武陵区分局现场调查,该处为一个体经营户生产米浆饼,老板姓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该厂使用一台0.25吨手烧锅炉,去年我局武陵分局查处已停止燃烧燃煤,但该经营户现又改燃烧废旧木材,产生烟尘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局责令该经营户在2018年5月10日前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停止违法行为。该经营户丁姓负责人承诺在5月10前完成搬迁整改!同时我局将责成武陵区分局继续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