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4849467”网友:
你好,你所发帖子我局已获悉,并对你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当事人黎平的父母黎宗尧、郑友香(龙山县人)于10多年前购买了石公桥镇丁家垸村9组一黄姓村民的农宅,随后陆续将自己及家人的户口迁至丁家垸村9组(现户籍有7人),当时黎宗尧接手耕种黄某的12.7亩田地,因为组里田地较少,不少村民表示反对,认为应当划出9亩田地供其他村民栽种。黎平一家因此事和村民发生矛盾,虽经镇、村、组多次调解未果。 3月12日上午,双方为此事再次产生冲突,村民来到田里准备将黎平家9亩田地划分出去。黎平的妹妹黎良菊首先与村民丁德权之妻丁立平发生争吵并扭打在一起,进而多位村民与黎家人发生打斗,造成双方均有人不同程度受伤。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制止了打斗,并将相关人员带到派出所,安排受伤人员先行治疗,对其他人员进行调查。
二、案件办理情况
3月20日,黎平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右外踝骨折),预计医药费用8000元左右,全休3月。3月26日,区公安局将黎平被打伤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为缓解矛盾,石公桥派出所会同镇司法所、综治办就治疗与赔偿事宜多次与双方沟通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从案发至今,黎良菊均没有反映有37克金项链在打斗中遗失的情况。根据现有证据,尚不能证实造成黎平右外踝骨折具体系谁所为。
三、下步工作
由于当时参与打斗的人员众多,现场混乱,暂没有发现导致黎平右踝关节受伤的直接证据。石公桥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争取尽快查明案件事实并依法处理。
感谢网友对鼎城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鼎城区公安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