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是洞庭大道蓝湖郡小区的业主,感谢市政府把我们小区列入了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实施单位,工程从去年底动工以来,断断续续地进行着,到目前为止,完成了车位的扩建,道路两侧的雨水收集系统,2栋前的场坪、3栋4栋前的小广场、中央人行道的透水沥青铺设,部分破损绿化修补和集水口植物种植等。当初,试点工程启动前,在前门小广场公示有此次海绵城市试点工程的所有规划设计,设计图中明确显示我们小区所有道路都铺设透水沥青,现在,工程似乎就要结束了,听说不会铺设透水沥青了。我们心里就纳闷了,当初说好的规划设计呢?怎么就打算草草结束了?是承建商偷工短料,还是我们的海绵城市不搞了?我们满以为通过海绵城市试点工程改造,小区面貌会有一个大的改观,居住环境有所改善,现在反而不伦不类,除了增加了几个车位方便那些没车位的业主以外,没感到别的好处。那些水泥路面在下雨时还是会积水,影响人们出行,破损的路缘石还是会有泥水渗出,并不能达到水资源自动涵养的效果,这样的试点工程能通过验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