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县长热线: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青峰村书记打白欠款”之事,系军山铺镇第二自来水厂承包者在上诉人店内赊欠自来水龙头、塑管等材料款1万余元。由于该厂亏损较大,一直未还...回到原帖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帮我受理此事,让我相信中国还是有好官的。然后我有三个问题不明白,麻烦您给我解答。
1. 【经协商,所欠款项将分期偿还】偿还日期不明确,如果再过3年或者6年甚至10年。我该怎么办?
2. 2015年至2017年水厂负责人都是青峰村总支部书记,所赊欠我的材料都是在这期间。为何2017年10月他要将水厂负责人变更为原老竹山书记刘可云。每次要账,他们互相推诿。这也是我多次要账未果的原因。请问青峰村书记:为何要变更负责人?
3. 2018年2月军山铺镇乡政府曾拨款20余万元给水厂,为何一分钱不还
我。请问刘可云书记 :变更了负责人,水厂的账就可以不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