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3-23 17:45
关于《安奇特单车押金不退》问题的回复
田妞妞0906 网友:
您在“安奇特单车押金不退”一贴中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因安骑特共享单车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经营活动,并且该公司的所在地在韶山市,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六条关于管辖权限的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中共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的指导意见,应由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及当地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落实维权监管事宜。
对于安骑特常德消费者投诉事件,我局一直以来都是高度重视的,相关部门都在积极的会同韶山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督促安骑特公司落实押金退款事宜,并明确了由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具体负责进行对接落实。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地筹集资金,履行退还义务,部分消费者已拿到了相应退款,但因涉及的退还金额集中、人数众多等问题,客观上致使该公司退还时间有些缓慢,还需消费者进一步等待。相关进展情况,您可直接来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进行了解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
常德市工商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