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常德经开区热线 – 2018-03-13 10:01
网友您好:
针对您提出的经开区国税局德山分局院内,14户拍卖房屋过户办证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经认真查阅历史发证资料及现场查勘取证,作出以下回复:
1、2016年7月经地税局及买受人双方共同确认房屋相关信息后,向经开区房管局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并核发了房屋产权证书。2017年2月双方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我中心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列》、《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不动产登记。
2018年2月下旬,住户来我中心咨询产权证房号相关问题,我中心立即派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发现问题症结,依据现行房地产测绘规范,房屋编号应自西向东由小到大顺序编写,但地税局在拍卖时将房屋编号自东向西由小到大顺序编写后挂牌,导致买受人实际竞得房屋与正确房号不一致,因而买受人所住房屋与办证房号不一致,并不存在我中心张冠李戴、发错证的情况。
根据您所提供的图片资料,我中心经核查历史办证资料,与王某某资料进行了认真比对,其房屋确为103号房,另13户所办产权证与申请人提交资料相一致,并不存在违规办证情况。
2、2018年3月2日,经开区地税局及买受人就房号问题共同申请更正登记,并以地税局单位名义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请求协助办理,基于买卖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与诉求,我中心已按文件规定的更正登记要求进行了受理,目前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常德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