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村村官权利大回复的回复
(一)关于三十多亩田土的确权归属,村领导不应该暗箱操作不让社员群众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三十多亩田就确认到自己家吧。要澄清这个事就有必要把上报到区有关部门的有关农夫堰十组的田土确认到户表册(是区相关部门的)。以及村里留存的表册对比下,以免领导干部有上欺瞒政府下欺瞒群众的行为。
(二)说少部分人逃避税费的说法。这是当时历史条件造成的,税费重老百姓不堪重负,田土抛荒很普遍。党中央及时纠正了这个税费政策,奖励种田不要税费且还奖励粮种补贴以提高农民种田积极性,可是有的地方为了一己私利打击群众积极性。
(三)关于填毁粮田推卸责任,说别人修房子填高了地基此田低洼无法耕种,此田都是自流灌溉一等一的上等田且都有排水沟,且比这田还低的田也还有,难道还低的田就不种粮了。按这逻辑这田填高了上边的田那不也就成了废田了。建议上级领导实地去看看。再说这田不是自己的责任田是受别人的委托填毁的,要填毁良田是不是要报上级领导报批,至少是填毁执行者外加领导者。这个责任推卸不掉。如有国土部门说可以随便填毁那就另当别论。
(四)关于组里财务问题,现任组长吴俊国在前两年继任组长时确实是接管了一笔资金,但后来的资金账目收入开支情况组长以及群众摸头不知脑。一塌糊涂账。几年都没公布过。群众对此意见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