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经开区交警大队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人行横道不允许机动车停放(交管部门施划了停车泊位的除外),您所述位置属于人行横道也未施划停车泊位,且车辆停放此处会对银行运钞车及消防车的通行造成影响,具有安全隐患。且该位置正处银行对公业务办公大门处,会影响来往银行办事人员的正常出入。据您所提供的车牌,我们也查看了违法图片证据,符合违法停车的事实。因此我们对您的车给予了违法停车处罚。若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来我大队法制部门咨询。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