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常德经开区热线 – 2018-01-23 16:35
网友:
您好!根据常鼎办通〔2009〕64号文件精神,结合石门桥镇实际,制定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10年以上村主干为720元/年;7至9年村主干为500元/年; 20年以上村副职为230元/年;20年以下村副职为180元/年。多年过去,10年以上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多次调标,2016年经开区调标至3200元/年(省市标准为1800元/年),并由区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解决。而其他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由镇财政自行解决。因石门桥镇财力有限且离任村干部群体庞大,其他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直执行的2009年的最初标准。镇党委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对其他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相应进行了调标。具体标准为:7至9年村主干为1000元/年; 20年以上村副职为1000元/年;20年以下村副职为700元/年。
常德经开区石门桥镇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