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武陵区工商局 – 2017-12-29 10:28
网友:你好!
因您在发贴过程中未提供完整的内容及具体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62号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请您拨打12315电话进行联系,或直接来分局进行举报,登记详细地址,便于我们调查和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