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六条自《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在拟征地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六)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立户)、子女收养等涉及户籍、人口变动的手续,,但因出生、婚嫁和军人转业退伍等确需办理户口迁入且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除外;
咨询如下 1 除拟征地范围内的社区其他村民小组能不能进行 父母投靠子女的户籍迁入 (比如社区只1,2组处于拟征地范围内, 剩下的社区4,5,6组能不能办理父母投靠子女的户籍迁入) 2 本人与父亲户口在同一户口 母亲因父母结婚未进行户籍变迁, 户籍被错误注销 前几年补登于原户籍等一系列原因 一直在舅舅户口上, 现父亲过世无法进行婚迁 本人为父母独子 母亲现58岁和父亲和我一直生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30余年 现想迁入本人户口上 方便以后购买社保 因本人户籍所在社区有拆迁(本人所在小组不在拟拆迁范围内) 本人这情况复合 确需办理户口迁入且符合户籍管理规定 的条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