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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收代办费不开收据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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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同行
2017-11-29 12:29
关注楼主
本人购买了一套公寓楼(安置房),最近去交首付款签合同时销售人员收了500元代办费(本人需办理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收300元),本人要求销售人员开收据,他们说公司要求不开,只在本子上进行了登记。收了钱开收据本是理所当然的事,可销售却不开据。请问物价局:银行贷款收500元,公积金贷款收300代办费的标准是否有你们物价局的批文?收费不开收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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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2017-12-01 10:47
1楼
“一路同行”网友:
您好,常德公寓楼签合同收取500块代办费不是强制性的。
在购房人自愿的情况下,允许销售代理公司向购房人收取代理按揭和办证服务手续费,
具体收费标准
如下:代理商业银行按揭付款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每户最高可收取客户500元,代理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每户最高可收取客户300元。除此之外,销售代理公司不得向购房人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如有疑问请和我们联系,电话:780188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市住保办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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