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鼎城区领导:
我是区尧天坪镇白羊坪村朱家桥组的村民宋鹤,前几天突闻我组里要硬化乡道,我很是欣慰,也很开心 修路嘛是好事,当时村民小组长 电话说 我家的宅基地要适当的让一点,因为公路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宽2米,我回复的是 既然是占用了我家的宅基地 那我就回家了当面详谈,可是第二天我回家 看到的景象如图,菜园被毁 晒谷场被埋,当时杀人的心都有,我想请问 是谁给你的权利这样做?镇政府?区政府?还是市政府呢?在没有我签字同意 也没有出示任何政府部门的文件的情况下就毁坏我的家园?就算是农村集体土地 你也要开会吧!具我了解 你召集村民开会了吗? 问你情况 你回复我的就是 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国家有这个规定吗?占用农村宅基地不用宅基地人签字同意?也不用赔偿吗?
我真心希望区领导 责令镇政府 或者 村委会 给我一个说法...
实名举报人:宋鹤
电话:18007406345
[121057827于2017-11-25 21:57编辑了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