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学家:摘自齐鲁晚报"本报律师团成员、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孙丽茹律师介绍,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首部《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婚庆服务公司要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交付音像制品时,要将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回到原帖
我是常德一哥:看清楚,我的依据是《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你在逗我,这不是法律依据?回到原帖
youqibing:看合同怎么写了,比如店家提供套餐1000元,包含相册2本,照片框5个,底片20张。那么拍摄50张,20张底片之外,还看上了其他照片,想要,出钱就是了。底片都卖的,相信拍过结婚照,给孩子拍过生日影集的都知道。多要就出钱,很正常。如果超出套餐之...回到原帖
牛屄扯蛋:我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店方应该事前对服务内容向消费者解释,并且不得强行夹杂格式规定(实质上的霸王条款),也不得以所谓“行规,通告、堂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据此解释有选择权力;但是消费者举张权利的话,需要证据支撑,消费者...回到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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