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签字确认
3名驾驶人被移送至拘留所
2017年10月27日,湖南省常德市公安交警支队柳叶湖大队在S306省道柳叶湖执法服务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连续查处3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3名当事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9月50分许,驾驶人王某无证驾驶号牌为湘J2***2的两轮摩托车,沿S306省道由北往南行驶至柳叶湖执法服务站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11时30分许,潘某驾驶号牌为湘J1***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S306省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柳叶湖执法服务站路段时,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事人拒不配合且意图冲关,并将协警撞伤。后经查实,潘某没有取得驾驶证,系无证驾驶;15时20分许,一辆号牌为湘J4***8的两轮摩托车在接近执法服务站时行驶异常缓慢,民警当即拦停该车,经查,当事人程某未取得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目前,上述3名驾驶人均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