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临澧县四新岗镇斋阳桥村朱树组集体土地被村支书擅自售卖的投诉信
  • 潇湘子
    2026-09-07 08:16
    尊敬的政府相关领导:
        在宜常铁路修建,我们常德真正融入全国高铁网络的大好时机,美好事件的背后,却总有一些伤害普通百姓利益的事情发生。
       宜常高铁修建牵涉到很多因房屋被占而需要搬迁的农户,临澧县四新岗镇斋阳桥村朱树和苦竹两组需要搬迁住户共有8户,其中我组(朱树组)2户,隔壁组(苦竹组)6户。因临岗公路从我组中间穿过,交通便利,我村支部书记(杨志高)与涉事四户山主沟通,决定将我组后山临岗公路以东的林地作为本次高铁搬迁户宅基地安置用地,计划以低价(初步认定为1.2万每户)安排给本次拆迁的苦竹组4户拆迁户作为建房用地,此举遭到我组除计划征收的4户山主之外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强烈反对。由于我组土地资源被临岗公路新建与扩建两次征用,导致田地山林大幅减少,若再次征用土地,将会使我组土地资源进一步流失。村支书为达成目的,竟带领新任组长对其他农户开展思想工作,让农户签字同意,但遭到大多数农户的反对和抵制。
        为达到程序上的合法性,村支书在我组召开小组会议讨论此事,村支书在会上声称集体土地使用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有权处置,当即遭到本组村民驳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已归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该小组经营、管理,村委会无权直接处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亦规定,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须履行上述民主程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二者缺一不可。”
       村支书随后又称该行为属土地流转,同样被村民反驳:土地流转具有时效性,最长期限为20年,到期是要收回的,而作为宅基地卖给其他村组,将是永久性卖出去、子子孙孙再也收不回来了。见反对声浪强烈,村支书竟在会上强硬放话:“开过三次会议后,无论你们同意与否,都必须执行——这是政策,没有商量余地。”
        试问: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村支书的公权力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吗?
        再问:高铁搬迁户对每户的宅基地补偿标准为7万多,为什么占用我组土地每个宅基地的计划补偿标准才1万多?其中隐情自己揣摩。
        我组当前的主流意见是:本次搬迁对于本组的2户搬迁户在本组内任何位置安置宅基地的方案,只要当事双方愿意,大家均无异议,但若是强行将我组土地售卖给外组村民作为宅基地,我们则坚决反对。
        请相关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维护我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阻止村支书擅自强卖我组土地的行为。
  • 沅来是澧
    2026-09-07 08:36
    1楼
    你们组的人因被拆迁,需要在你们组建房子,然后你们组的人反对?
    自己组的人,反对自己组的建房子?这不合理啊。。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