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2)有户无房Ⅰ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中心城区无房产,但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的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户籍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4)有户无房Ⅱ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市中心城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5)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区域内,且在市中心城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有多套房产的,以“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房产为准,一经报名确认,不得更改。
学生本人或父母在市城区有房产,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将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