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根据《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常城管〔2013〕15号,第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饲养2只以下的,责令限期处理,免予处罚;饲养2只以上5只以下予以没收,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饲养5只以上予以没收,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常德市江南城区共享菜园在2025年11月下旬整改后又再次开始饲养殖家禽,该养殖区域距离常德市鼎城区桃花源府小区距离仅70m左右。请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城管局红云中队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赴江南城区共享菜园进行现场核查(第一次饲养),该养殖行为位于红云街道,根据《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划定和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红云街道属于禁养区域,此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且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