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11-20 08:59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相关规定,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企业职工享受同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灵活就业社保没有一次性补缴政策。具体可向参保地人社局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