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海岸:要把案子给破了,人脏俱获了送到公安局去!回到原帖
确实有这个必要,看某县县长热线的一个回帖内容:
网友:
您好!您反映汉寿县岩汪湖镇金盆岭 6 组居民李盈强涉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珍珠、擅自修建房屋地基等问题的实名举报材料,我们已收悉。根据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举报处理程序,现就您的诉求回复如下:一、关于举报举证的说明,依据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为确保您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精准核查,建议您进一步补充以下证据材料,以支撑违法事实的认定:土地权属与性质证明:涉事地块的基本农田划定相关文件(如村集体留存的基本农田分布图、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基本农田保护公告)、该地块此前用于农作物种植的佐证(如历年农业补贴领取记录、知情村民书面证言、地块种植照片等);违法事实证据:李盈强挖塘养珍珠、修建房屋地基的现场照片或视频(需清晰体现地块位置、违法现状及规模)、了解违法过程的证人联系方式及书面证言、您发现违法行为的时间线记录等;其他辅助材料:您此前就该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的凭证(如接待记录、反馈回执),以及能够证明违法地块面积、土壤破坏程度的其他材料(如现场测量记录、土壤状况描述等)。二、关于举报受理渠道的指引,涉嫌土地违法与生态污染问题:您反映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破坏耕地耕作条件及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分别属于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职责范围。建议您携带上述补充材料及个人身份证,前往汉寿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股(地址:汉寿县自然资源局位于常德市汉寿县龙阳大道411号,联系电话:0736-2850599)、汉寿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址:汉寿县沧浪街道红旗西路(新法院后面) ,联系电话:0736-2862638)提交书面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对举报事项立案核查,核实违法事实后按规定作出处理,并向您反馈核查结果。
涉嫌违纪或刑事犯罪问题:若您认为该行为涉及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或李盈强的违法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议您同步向汉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提交举报(地址:汉寿县龙阳大道492号,举报电话:0736-2862671;线上可通过 “汉寿县纪委监委” 官网 “信访举报” 专栏提交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举报内容进行审查,若涉及党员干部违纪,将依规依纪调查;若涉嫌刑事犯罪,将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汉寿县县长热线办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