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04-15 09:4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在您向龙潭村村委会反映竹子被偷伐时,村委会便展开了调查,了解到您家的竹子为您的邻居所误砍,总共有三四十根。针对误砍竹子事宜,村委会联合派出所于4月7日上午9点进行了调解,由于您在外工作,指派了您叔叔参加。调解时,结合竹子的市场价(4元/根)和误砍情况,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决定以250元的总价进行赔付,赔付款给到了您叔叔代收。
特做说明。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汉寿县崔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