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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您家中燃气表具是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予以安装的,表具上贴有“常德市计量测试检验所检定合格证”。
根据《燃气服务导则》第6.2.4条相关内容:“对燃气计量有异议的,可向法定检测机构提出检定申请:检定结果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提供更换使用的燃气计量表并承担相关检定费用;检定结果符合规定的,由提出检定申请方承担检定燃气表的相关费用;对于超出的误差,应给予损失方按照计量误差累积量补偿,累计时间按照自拆表检定之日前1年计算。该表安装使用不是1年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基表显示的数据为基准数据”,以及《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内容:“管道燃气供用气当事人发生计量争议时,可以书面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表具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的,由申请人承担检验费;经检定计量表具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由管道燃气供应企业承担检验费,申请检定之日起前二个月的用气量,按照检定认定的用气量计费”,若您对表具有异议,可自行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对表具进行检定。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5155730。
石门县兴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