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肺炎机制防发[2021]25号)精神,境外入湘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集中隔离的第1、4、7、10、14天开展常规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对返回居住地的入境入湘人员,各地原则上要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入境期满21天,并在继续隔离开始的第二天和最后一天分别对其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符合特殊情况且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入境入湘未满21天的相关人员,经县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可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严禁外出。入境入湘人员在完成隔离后,要继续实施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特此回复。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