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请消防和应急部门管管进电梯和上楼充电的电动车 [已解决]
  • 黑猫
    2021-05-16 15:37
    市消防支队&应急管理局:
                         近几年来,住宅小区电动车进电梯和上楼充电的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的案例也越来越多,即便有专业的充电桩,任凭物业呼吁和同楼邻居的劝导,有些脑残业主为一己私利,罔顾他人安全,还是执意推电动车进电梯,上楼充电,其余无辜业主无可奈何。
                      为此,强烈建议消防执法延伸进小区,督促检查物业提供充足安全充电桩,对电动车进电梯,电动车上楼充电,机动车占消防通道等行为重罚,物业问题罚物业,业主问题罚业主,拒不缴纳罚款,列入征信黑名单。水火无情,一旦出事,都得完蛋,消防也得被连累
    开单deal
  • 市消防支队
    2021-05-17 10:29
    1楼
    帖内置顶  –    –  2021-05-17 10:33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第四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配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违反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等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可以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
    根据规定,电动车充电场所的场地确定和建设标准应由住建部门进行明确,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方面主要依靠群众消防安全自觉意识和物业、业委会进行巡查劝阻,消防救援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巡查,重点针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违规充电行为以及履责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查处,对确保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
  • 蚂蚁123
    2021-05-17 08:27
    2楼
  • xiaobin4333
    2021-05-17 10:21
    3楼
  • 市消防支队
    2021-05-17 10:29
    4楼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第四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配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违反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等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可以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
    根据规定,电动车充电场所的场地确定和建设标准应由住建部门进行明确,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方面主要依靠群众消防安全自觉意识和物业、业委会进行巡查劝阻,消防救援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巡查,重点针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违规充电行为以及履责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查处,对确保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
  • 常德小蜜
    2021-05-17 11:23
    5楼
  • 黑猫
    2021-05-17 12:14
    6楼
    消防支队的回复就是和稀泥!人命关天,一定要死人了才重视,才有人管?电动车进电梯,上高层,爆炸起火基本无解,希望频繁出火警?有些脑残油盐不进,一定要亮剑执法才有效果!
  • 天涯海陆空
    2021-05-17 20:41
    7楼
  • 18973680828
    2021-05-18 09:29
    8楼
    应该是消防部门发文件通知,每年严格整改一,二次,不达标重罚,现在好多小区物业不作为,根本没引起重视,消防部门要不定时在各大小区抽查,不要等到出事了来个亡羊补牢,到那时就迟了。
  • ct8008
    2021-05-18 10:26
    9楼
    首先,小区是否提供了统一电动车停放与充电处。
  • 黑猫
    2021-05-19 08:56
    10楼
    只要见电动车进电梯,上楼充电,打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