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澧县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已解决]
  • xiangweiwei
    2021-01-20 22:41
    咨询一下各位领导: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吸引中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到澧县创新创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里面有一条内容是: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含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可享受每个月3000元的资金补贴共3年。请问本人与用人单位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约的,第三年的资金补贴政府会补发给本人吗?
    郑隆文 xiangjuun
  • 澧县县长热线
    2021-01-29 09:30
    1楼
    帖内置顶  –    –  2021-01-29 09:43
    网友:
        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今天不能给您答复。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澧县县长热线
                                                  2021年01月29日
  • 澧县县长热线
    2021-01-29 09:31
    2楼
    帖内置顶  –    –  2021-01-29 09:42
    Xiangweiwei网友:


    您好


    关于您所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约的,第三年的资金补贴政府会发放吗”网贴收悉,现回复如下:


    1.2018年2月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吸引中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到澧县创新创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澧人才发〔2018〕1号),文件明确,澧县设立人才开发专项基金。引进人才除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住房待遇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含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还可享受资金补贴3年。


    2.为做好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的使用、发放工作,在发放前需进行人员资格条件及发放金额的认定。一是引进人才享受相关补贴应符合基本条件:在单位工作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在考核年度内,经单位考核合格。二是引进人才认定工作每年一次。各单位于每年11月将本年度符合资金补贴的人员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各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县人才办审核汇总,经研究并由县财政拨款后,发放到单位或个人。


    3.人才引进及其资金补贴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人才在澧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我们将以此为导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工作。


    4.我县从2019年开始正式发放2018年引进人才的资金补贴,目前没有遇到合同期满的情况,同时因为您没有留个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具体信息,我们不好做具体回复。


    澧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 柳城麦兜
    2021-01-21 09:43
    3楼
    拿了补贴就跑了啊,政府继续引进新人才,继续补贴......
  • 天涯海陆空
    2021-01-21 18:45
    4楼
  • 澧县县长热线
    2021-01-29 09:30
    5楼
    网友:
        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今天不能给您答复。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澧县县长热线
                                                  2021年01月29日
  • 澧县县长热线
    2021-01-29 09:31
    6楼
    Xiangweiwei网友:


    您好


    关于您所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约的,第三年的资金补贴政府会发放吗”网贴收悉,现回复如下:


    1.2018年2月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吸引中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到澧县创新创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澧人才发〔2018〕1号),文件明确,澧县设立人才开发专项基金。引进人才除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住房待遇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含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还可享受资金补贴3年。


    2.为做好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的使用、发放工作,在发放前需进行人员资格条件及发放金额的认定。一是引进人才享受相关补贴应符合基本条件:在单位工作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在考核年度内,经单位考核合格。二是引进人才认定工作每年一次。各单位于每年11月将本年度符合资金补贴的人员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各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县人才办审核汇总,经研究并由县财政拨款后,发放到单位或个人。


    3.人才引进及其资金补贴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人才在澧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我们将以此为导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工作。


    4.我县从2019年开始正式发放2018年引进人才的资金补贴,目前没有遇到合同期满的情况,同时因为您没有留个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具体信息,我们不好做具体回复。


    澧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