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1-20 15:37
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件已收悉,我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出租汽车是城市客运交通的窗口行业,关系城市发展的整体形象,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放在首位。您反映的出租车从县城至火车站收费30元不合理的情况,县价格主管部门在出租车投入运营前已将出租车的运营价格进行了核准与公示,对出租车乱收费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予以严厉处罚。按照交通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出租车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实行打表计程收费。对于出租车不按表计费、拒载、甩客、议价等不按规定违章经营服务行为,我们将按照《桃源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管理。如遇乱收费等行为可拨打县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12358.如遇服务质量问题请拨打交通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736--6622877。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桃源县道路运输管理处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