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无手臂驾驶人
依法传唤
询问记录
11月25日,一名没有手臂的男子驾驶报废车上路,被当地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当日21时17分许,常德津市公安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发出预警:号牌为湘HG04**白色别克系假牌车辆,目前正沿孟姜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即将通过大同路口。收到预警信息后,路面民警根据该车运行轨迹一路追踪,后在明道社区利民小区内查获该车,但未发现驾驶人。26日清晨,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在利民小区一民房内抓获一无臂男子罗某,罗某主动承认自己是湘HG04**白色别克驾驶人,其双臂早在幼年就已高位截肢。随后,民警依法将罗某传唤至大队执法办案区,经询问得知,驾驶人罗某现年44岁,系津市市新洲镇人,因其自幼残疾,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白色别克小型轿车是他两年前花1000元购买的无牌黄标车,悬挂的湘HG04**号牌是从同村一破旧的面包车上私自拆下来的,而且罗某多次向民警强调,自己虽然没有手臂,也没有驾驶证,但能够用一双脚熟练开车,而且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其语气颇为“自豪”。民警对于罗某淡薄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无证、无臂驾驶报废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其巨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劝诫他不要再驾车上路。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使用伪造或变造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10日,依法收缴假牌并对其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同时,考虑到罗某身体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隧对其进行人性化处理,行政拘留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