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在新邦壹品6栋1单元租了一套房子用作办公,现在工商局这边需要【购房合同】,才能变更公司地址。在网上查了一下,无产权证的房子,也可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几个问题麻烦回答下。(不行的话,只能重新租房,现在急着变更公司地址。)
1.请问,“产权单位的上级”和“房产证发放单位”指的是房管局吗?
2.只有商品房认购书(开发商跑路了)可以前往房管局办理“产权的证明书”吗?
3.房管局可以开具房屋的证明吗?(工商局需要房管局开具“房屋的有关证明”)
4.如果找错部门,请帮我重新选择一下部门,麻烦了。
希望领导可以看到市民的请求,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