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中*办发文明确2019年是基层“减负年”,文件一级转发一级,除了文字上讲了减少会议、发文等不痛不痒的“措施”外,成效根本不大。到了基层,还是被检查的对象,一项工作这个科局督查了,那个科局督查,乡镇、村“应接不暇”。减负的根本在哪里?就是厘清职责关系,少给基层扣“属地管理”的帽子。党的十八大以来,执纪和追责越来越严,而有的部门,缺少担当,把本应该承担的职责全部以“属地管理”的名义,通过签订“责任状”的形式,丢给乡镇。而他们职责,就剩下了督查。一出问题,就是你乡镇没有管理好,就要追责乡镇、处分人。众所周知,很多领域,乡镇是没有执法权力的。比如交通、治超、查酒驾等,这些都是职能部门的本责,乡镇只能是教育、引导。但是不依靠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引导、教育根本不起任何作用。不能酒驾、超载这些道理和后果只要是开车的人都知道,但是为什么每年都会有人“以身试法”?就是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而这些强制手段,恰恰是乡镇职能所不具备的。
前段时间,有个网友在论坛发帖说,渠道好多年没有清理了,不知道找哪个部门。就管理职责而言,水利部门(现在应属于农业部门)是主体,因为除了职责之外,他们掌管着这方面的资金和项目,但是“属地管理”的帽子一下来,就成为了乡镇的责任,乡镇又交给村里,村里交给组里,组里交给群众,群众又望着“政府”,成为了一个“恶性循环”,事情得不到解决,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
所以,厘清职责关系,把“属地管理”权力滥用,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当前基层减负的根本。少给基层“施压”、少在基层“督查”,让基层安安静静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