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民留言反映“鼎城区婚姻登记处相关问题”的说明
18780276639: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相关问题说明: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只负责对当事人宣传进行免费婚检,婚检是本着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并没有现场强制要求婚前健康检查。
2、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只要双方当事人递交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双方到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有符合规定的结婚照就可以办理结婚证,并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指定照相地方,只要当事人自带照片符合要求,就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二、处理建议:
加强婚姻登记处整改,一是在婚登处门口醒目位置摆放婚检自愿的提示牌;二是对前来办证人员免费复印相关登记资料;三是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明确婚姻登记办证流程。
鼎城区民政局
2019年1月29日